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等有关精神,将汕头市潮南区田心湾南侧筏式养殖用海项目环评工作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田心湾南侧筏式养殖用海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海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设养殖区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南侧近岸海域。地理坐标为:116°33′25.393"E,23°6′38.570"N。 
	建设概况:项目不建设构筑物,拟养殖牡蛎,开展筏式的开放式养殖,不投喂饵料和药物。 
	二、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汕头市海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3幢310号房之一 
	邮编:515065 
	联系人:许汉清 
	联系方式:13643073239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黄阁段230号(自编九栋)606B房 
	邮编:511455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865904739@qq.com 
	四、 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SU_uzw50PRyfgwqb5Q8Rg 
	提取码:47qy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 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汕头市海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