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产业信息 > 协会公告

关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化——发现美丽汕头”2023年生态环保主题摄影大赛通知

2023-5-17 9:27:29

为认真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的环保宣传工作,展示汕头优美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绿色生活新风尚,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由汕头市环境保护协会主办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化——发现美丽汕头”2023年生态环境主题摄影大赛即将举办。


一、征稿内容

(一)汕头水源之美

方位展现汕头市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狠抓水环境治理、深化全民参与等方面采取的积极行动和取得的实际成效。

拍摄参考:海湾景色、河道美景,沿岸生态湿地、防护设施等。

(二)绿色发展之美

反映我市地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社会各界在产业转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生活、生态价值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拍摄参考:乡村绿色种植、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城镇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等。

(三)公园城市之美

从不同视角展示我市大力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努力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价值取向,包括山水田园、城乡融合、城市景观、消费场景等方面。

拍摄参考:新城风貌、亲水而居景观带、市民畅游公园,海底隧道、跨海大桥、商业街等。

(四)生态文明之美

反映我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取得的成效;广大干部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场景及感人故事。

拍摄参考:干部群众参与环保公益实践、奋战污染防治一线等。


二、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2M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8幅之间。每组作品按一幅计算。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不得对参赛作品原始影像制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主办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歉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用,不设退稿,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摄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4.参赛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赛者注册与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与入围作品参评者联系,要求参评者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2.因奖品获得者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移酬、获奖证书的,责任由获奖者本人负责。


三、参赛方式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至5月31日,通过网络邮箱投稿,投稿邮箱为: 2894788830@qq.com


四、评选方式

征稿后,主办单位邀请摄影专家团队,对参赛作品进行公正公开的评选。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在环保协会公众平台展出。


五、计划安排

(一)征稿时间

2023年5月17日至5月31日

(二)颁奖时间

2023年6月3日

(三)作品展示

主办单位将发布获奖作品名单,并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展示获奖作品。部分获奖作品将于6月份展出。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20名,获奖证书。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市环境保护协会所有。


附件:关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化——发现美丽汕头”2023年生态环保主题摄影大赛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