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HJ794-2016),现将汕头市贵屿金易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00t/a废焊锡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头市贵屿金易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00t/a废焊锡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贵屿金易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等详情见附件 
	公众可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以实名方式向我司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02481977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 
	附件1:金易宝验收意见 
	附件2:金易宝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