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HJ794-2016),现将汕头市龙湖区泰信宠物医院动物诊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泰信宠物医院动物诊疗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泰信宠物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等详情见附件
	公众可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以实名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女士
	联系电话:17322582727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9号102、202号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泰信宠物医院动物诊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LtWQMQfZGl5ONvFdTfWEg
	提取码:rgv8
	汕头市龙湖区泰信宠物医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