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优质软包装产品生产绿色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优质软包装产品生产绿色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总投资:1750万元 
	建设地点:汕头市综合保税区广开路30号4#厂房2层、3层 
	建设内容:在保留部分原有工厂设备基础上,新增印刷机生产线并配套无溶剂复合机、分切机、品检机、制袋机等设备,大幅提高了优质软包装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项目建成后年产优质软包装产品10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骊虹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方式:13929617728 
	邮箱:40638984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佳鑫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17876311213 
	邮箱:280749896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意见的提出方式及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骊虹 
	
	 
	广东骊虹包装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